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竞赛规则
| 一、竞赛项目与分组 第二届全省数控技能大赛设置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三个职业(工种)。竞赛分为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组别。其中学生组分为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高级技校、技术学院、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中专、职高)二个小组。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各工种的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两部分,理论知识采取上机考试,技能考核采取自动编程、仿真和数控机床实际操作方式(职工组不进行仿真)。 1.理论知识 理论知识竞赛采取标准化试卷机考方式进行。竞赛内容包括数控机床工作原理(组成结构、插补原理、控制原理、伺服系统)、数控加工工艺(加工工艺规范、工件装夹与夹具应用,刀具与切削参数选择与应用)、CAD/CAM软件使用方法(零件几何建模、刀具轨迹生成、后置处理及代码生成)、数控编程(程序格式常用指令、子程序、固定循环、变量编程)等内容。 2.操作技能 操作技能竞赛学生组、教师组采取自动编程、仿真和数控机床操作考试方式,职工组采取自动编程、手工编程、数控机床操作考核方式。自动编程、手工编程、仿真包含零件几何造型、加工参数设置、刀具路径与轨迹生成、代码生成与后置处理;仿真模拟采用山东数控技能考核系统,仿真软件采用上海宇龙仿真软件,按图纸要求完成试件加工。数控机床操作竞赛采取根据考核图纸要求进行机床实际加工,由考评人员现场评分方式进行。 三、竞赛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竞赛分预赛和选拔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由各赛区办公室组织,预赛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15日,选拔赛时间为9月15日至20日。 四、参赛资格及报名办法 (一)、学生组 1.参赛对象为在校的本科生、高职、高专生以及中专、技校和职高学生。 2.参赛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竞赛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钻研技术,成绩优良。 3.参赛者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二)、教师组 1.参赛对象为从事相关专业或工种的在职教师,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 2.参赛选手应具有数控加工工艺、编程(含手工编程和自动编程)和操作技能的综合能力。 3.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4. 参赛者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三)、职工组 1.参赛对象为从事相关专业或工种的从业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 2.参赛选手应具有数控加工工艺、编程(含手工编程和自动编程)和操作技能的综合能力。 3.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4.参赛者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五、竞赛场地与设施 (一)、赛事与赛点 1.全省选拔赛的竞赛地点、场地、赛事安排由省大赛组委会确定(安排在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原山东技术学院)进行) 2.各预赛竞赛地点、场地、赛事安排由各赛区确定。 (二)、赛场配置 1.理论知识竞赛、操作技能竞赛仿真部分在计算机房进行,由专人负责统一进行安装、调试与系统检测。 2. 操作技能竞赛在指定场地进行,场地配置一定数量指定类型的数控机床,并具有计算机房,安装竞赛编程、仿真系统。赛前向选手提供机床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及为竞赛提供的刀具、 工具、量具、夹具、材料等详细清单。 六、竞赛细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组选手还应持学生证)并携 (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准考(赛)证和胸卡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应按指定座位号、机位号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理论知识和软件应用竞赛在竞赛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赛场。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如笔、尺、普通计算器等)外,操作技能竞赛可将笔记、手册等技术资料带入竞赛现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竞赛软件应用部分不准带入技术资料和任何工具书。所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相互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 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二)、竞赛规则 1. 理论知识 (1) 理论知识竞赛以上机操作方式进行,各组别的同一个工种根据依据职业标准等级不同采用不同试卷,竞赛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 100分,占总成绩的20%。 (2)竞赛范围参照“第二届全省数控技能大赛决赛技术纲要”(内容、知识点)。 (3)竞赛选手不得自带任何资料进入赛场。 (4)选手在竞赛开始前要仔细核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业工种等考试信息。 2.软件应用 (1) 软件应用 [CAD/CAM软件和数控加工仿真软件(仅限学生组、教师组)]竞赛在计算机机房采用上机操作方式进行,每位参赛选手一个机位,各组别的同一个工种根据依据职业标准等级不同采用不同试卷,竞赛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 。 (2)软件除宇龙数控加工仿真考核系统外,还须安装用于自动编成的CAXA制造工程师、CAXA数控车XP软件等正版CAD/CAM软件。选手也可以选用安装Mastercam、Cimatron、UG等软件,但必须在赛前一周向赛场提供并安装正版软件。 (3) 竞赛范围参照“第二届全省数控技能大赛决赛技术纲要”(内容、知识点)。 (4) 参赛选手必须按参赛要求存储全部数据,不按要求存储数据而导致数据丢失者按成绩无效处理。 (5)如果确实是因为计算机故障的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3.操作技能 (1)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按图纸要求完成试件加工。操作技能竞赛时间, 学生组、教师组、职工组各工种为考核时间均为24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 60%。 (2)选手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并于赛前半小时公布予以赛前工艺准备。 (3)竞赛范围与要求参照第二届全省数控技能大赛决赛技术纲要(内容、知识点 )。 (4)选手参加操作技能竞赛前,须按组委会指定时间熟悉竞赛场地及设备情况。 (5)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6)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准备。 (7)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加工。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 (8) 提交试件:选手提交试件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裁判员需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需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三)、赛场规则 1. 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各类人员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老师以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七、成绩评定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在技术指导组专家的指导下由大赛裁判组负责。 (二)、理论知识竞赛由考试系统统一评分,由大赛组委会公布成绩。 (三)、操作技能的成绩,由自动编程、仿真加工及手工编程、现场操作规范和试件加工质量等部分组成。其中自动编程、仿真加工由考试系统自动评分,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按照现场操作规范评分标准,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成绩;试件质量依据评分标准,根据检测设备的实际检测结果,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四)、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三项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当出现成绩相同时,使用国产软件或国产数控系统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名次先后,又必须排出名次时,须计算小分。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还不能分出先后,再比较理论知识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五)、大赛团队成绩排名以该团队所有选手个人成绩之和计评;总成绩相同时,使用国产软件或国产数控系统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名次先后,又必须排出名次时,须计算小分。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还不能分出先后,再比较理论知识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六)、按预赛成绩排序,每职业按分组取前2~3名选手参加选拔赛 八、仲裁与申诉 (一)、伸裁 1.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 , 保证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 组委会下设仲裁组。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 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二)、申诉 1. 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按照规定时限用书 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 尽快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九、竞赛收费 (一)、本次大赛的参赛费用分鉴定费和竞赛费两部分,其中,鉴定费用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件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收取,即:中级(四级)每人220元,高级(三级)每人270元,技师(二级)每人380元。预赛鉴定费用由各赛区收取,并按每人60元标准上交省竞赛办公室用于竞赛命题、办公、证书等费用。选拔赛鉴定费用由省竞赛办公室统一收取。 (二)、预赛、选拔赛所需场地、设备租用、材料消耗、工具刀具等成本费用由承接竞赛的具体单位按每人中级400元、高级600元、技师800元的标准收取。 十、其他 (一)、大赛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本次竞赛将聘请有关部门全程监督。 (二)、本规则为竞赛决赛规则,各赛区选拔赛亦可依照此规则执行。 (三)、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省大赛组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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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办 单 位: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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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公和街9号, 250001, zjg@ldt.sd.gov.cn |
| 技术支持单位:山东信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宇龙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